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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24 10:01:07 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九三学社湖北省委机关是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的参谋机构和办事机构,在贯彻执行省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意图中,起着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等重要作用。

   (一)主要职能

    1.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科技、教育、医卫界人士,为振兴中华作出贡献;

    2.充分发挥科技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社会服务和智力支边等工作,为“五个”湖北建设服务;

    3.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为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大职能提供保证;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设“思想上坚定、组织上坚强、履职上坚实”的参政党。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情况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属正厅级单位,下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科技部5个职能部门。行政编制22个,工勤编制2个。2017年实有在册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9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0人。

    二、2017预算安排

   (一)总体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88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31万元;预算总支出8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81.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60.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万元、参政议政支出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4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66万元。

   (四)各项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与上年度相比,预算收入支出总额由669.24万元增加至881.31万元。预算支出变化有三项:一是一般公共服务预算从521万元增至81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即将政策范围内奖励性工资和按照新的公务用车制度测算的公务交通补助纳入年初预算;二是行政离退休经费从138万元减少至54.4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即退休人员统筹内退休费按政策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三是医疗预算从10.24万元增至12.3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由669.24万元增加至881.3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的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支出。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预算由19万元下降至1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境)事项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5.29万元,其中:采购一般会议服务15万元、大型会议服务10万元、印刷服务10.06万元、其他服务(主要用于组织培训活动)19.23万元、办公设备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6.93万元,其中:办公费8.62万元,印刷费2.26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59万元,邮电费3.98万元,物业管理费0.69万元,差旅费22.94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租赁费1.66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5.2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2.6万元,委托业务费0.28万元,福利费10.65万元,工会经费8.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请下载后打开或者到“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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